督导动态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检查的通知

2015年04月07日 15:1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继续规范和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本学期将继续开展课程考试试卷检查工作。各单位应依据《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关于统招生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登录及试卷管理办法》、《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一)》等文件对本科、高职课程试卷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试卷形式检查

为避免重复劳动,要求各教学单位结合上学期期末试卷材料交接签字、试卷评阅签字、成绩评定上报签字、存在问题整改与资料归档交接等原始资料,于4月20日前完成试卷形式检查、以及《西安外事学院学生试卷形式检查项目表》(附表1)和《西安外事学院期末课程考试试卷目录》(附表3)填写,形成本单位试卷形式检查总结,原件留存各教学单位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校教学督导室和教学管理办公室各一套。

二.课程试卷内容检查

由校、各教学单位及其所属系(部)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专家组成员,于4月24日前完成检查工作。校级督导专家成员按照督导工作例会的要求,每人抽查一门具有代表性的课程试卷及资料,并完成课程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各教学单位及其所属系(部)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组对本单位试卷内容质量的检查,应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确定每位成员检查课程的数量,做到合理分工、避免重复,使得检查尽可能多地覆盖本单位教师、课程、专业、班级,并完成《西安外事学院学生试卷内容检查项目表》(附表2)填写,形成本单位及个人检查总结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校教学督导室和教学管理办公室各一套备案。

三.检查要求

1.教学单位应给予支持与配合,认真听取校、院、系(室)三级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对于此次检查的总结及记录,各教学单位应妥善保存。

附件:附表1《西安外事学院学生试卷形式检查项目表》

附表2《西安外事学院学生试卷内容检查项目表》

附表3《西安外事学院期末课程考试试卷目录》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上一条:关于强化落实本学期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西安外事学院关于整合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机构并调整有关成员的通知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