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学校大部制改革新形势,根据西安外事学院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学校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精神,现对《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使用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内字【2014】5号文件)中各教学单位使用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2013年度)中的培训交流资金额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资金使用额度
教学单位培训与交流资金使用额度表
教学单位 |
总额(万元) |
商学院 |
16 |
文学院 |
11 |
工学院 |
7 |
医学院 |
6 |
影视学院 |
3 |
国际合作学院 |
3 |
创业学院 |
3 |
思政部 |
3 |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 |
3 |
体育部 |
3 |
合计 |
58 |
二、使用对象:
使用对象含专任教师、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三、其他
1.完善审批和总结程序,要求参加培训和交流人员填报预算审批表(见附件1)、学习总结(见附表2),于结束后连同证书复印件二周内交至教师发展中心,作为本人业务档案留存。
2.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参加学习教师目前隶属的教学单位。
其余事宜参照教发内字【2014】5号文件精神。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勇岩
联系电话:88751286
附件1:西安外事学院教职工培训/交流预算审批表
附件2:西安外事学院教职工学习总结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