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工作部门:
《西安外事学院听课与教育教学巡察制度》对各教学单位、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听课与教育教学巡察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校相关职能管理办公室尽快收集本学期《西安外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西安外事学院领导干部教育教学巡察记录表》、《听课记录》,经收集分类后,归入本单位(部门)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并于7月2日前将《西安外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西安外事学院领导干部教育教学巡察记录表》、《西安外事学院院系、处室听课评价统计表》复印件报送教学督导室。
附件:
1.《西安外事学院听课与教育教学巡察制度》
2.《西安外事学院院系、处室听课评价统计表》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增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委员会专家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强化落实本学期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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