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新入职教师开展交流课活动的通知》(教学内
字〔2015〕104号)文件,现将本次教师交流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专任教师:4月1日13:50——17:40;
4月8日13:50——17:40
辅导员:4月1日 13:50——17:40
二、活动地点:
专任教师:学术苑1号报告厅
辅导员: 学术苑101教室
三、活动人员安排:见附件3。
四、要求:
1、请参加交流教师根据通知要求神,携带相关材料,提前20
分钟到达交流地点,不能迟到,未按时到场作自动放弃处理。
2、所有参加交流的教师应全程参加交流。
3.每位老师交流时以PPT为媒介展示一个主题,时间控制在
10分钟内完成,不能超时。(专任教师展示课程,辅导员展示辅导学
生活动、班会或心得等)
4、交流课后按照专家建议及时整改。
五、组织及评委
本次交流活动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成立评审专家小组。
组 长:罗相杰
副组长:杨勇岩 何佩琴
评 委:杨勇岩 张彩丽 贾显维 问芳莲 何佩琴 周媛 孙姜燕
郭秉山 张建良 舒忠 杜红娜 李静静(排名不分前后顺序)
秘 书:杨坤 王伟 王斐
六、材料准备
1、参加交流活动的专任教师应准备以下材料:2015年度的课程教案
或讲稿等上课用基本资料;本学年听课原始记录;教学反思一份(上面有
导师签署的意见);多媒体(含PPT、微课)课件清单等。
2、辅导员应提交学生管理工作相关记录、工作总结(心得)、听课记录等。
请相关教学单位通知到参加交流课活动的教师本人,勿迟勿误。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88751104
附件:1、《任课教师交流课评价标准 》
2、《西安外事学院辅导员交流评价标准》
3、《西安外事学院青年教师交流课活动安排表》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