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培训

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02日 11:52 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西安外事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成立西安外事学院“培训师”、“辅导专家”团队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学内字〔2015〕48号)文件精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适应学校学分制改革需要,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培训基础上,现将本学期校内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专任教师、辅导员及其他管理人员。

二、培训模块: 本学期培训模块为“中青年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专题业务培训”和“教学诊断”三个模块。具体课程见附件1。

三、培训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为讲师(含)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晋升新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可从“中青年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专题培训”模块中任选两门课程参加,其中 “中青年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为必选模块。(注:《网络课程设计与实操》为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培训项目,不含在两门课程之列)。

2.鼓励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积极参加培训学习,采取本人自愿、提前预约方式从模块中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学习。

3.教学诊断主要针对新入职教师及在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惑的教师,实行专家专项、跟踪指导的方式进行,名单由教师个人申请或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室提出。

四、培训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3月8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附件2)报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各教学单位上报人员情况具体安排培训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88751104

附件:

1、《西安外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校内培训课程安排》

2、《西安外事学院教职工校内培训登记表》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新入职教师交流课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下半年 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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