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9年05月15日 16:2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树立教师“终身学习、全面学习”的思想理念,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西外院人[2015]14号),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以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教师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为依据,注重与硕士点建设、一流专业及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需要相结合,选拔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项目。

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的继续教育项目以国内访问学者和企业挂职锻炼为主,其他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受理。国内访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学期(半年)。企业挂职锻炼仅受理一学期(半年)的申请。

三、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西安外事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西外院人[2015]14号)的要求,加强对参加项目的老师跟踪管理与考核,建立教师外出学习档案,记载教师外出学习的基本情况,逐年归档,形成本单位完整的教师培养资料。教师发展中心将依据相关制度要求,进行项目跟踪调研。

四、各教学单位应在保证日常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教师资质。原则上,各教学单位依据本单位教师数量申报参与继续教育项目的名额,教师数量大于100人的单位,每年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次,少于100人的单位,每年每个项目不超过1人次。

五、申报继续教育项目的基本程序如下:

1.教师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教师申请表及《西安外事学院教师继续教育计划表》(见附件1),于5月27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

2.学校将依据相关制度,对各教学单位的计划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各教学单位。

3.通过审核的教师,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于9月1日前,将个人有关审核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88751104

附件:《西安外事学院教师继续教育计划表》

                                                                                                 教学与研究部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西安外事学院教师继续教育计划表

基本情况

教学单位(盖章)


专业数

本科:

高职:

专任教师人数


辅导员人数


教学管理人员人数


计划安排时期

截止至 年 月 日

计划资金总额(万元)

 

计划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安排

访问学者

拟推荐人员姓名

拟访问学校

计划使用资金




挂职锻炼

拟推荐人员姓名

拟挂职单位及部门

是否产生经费




学历提升

拟推荐人员姓名

拟报考学校

计划使用资金




课程

进修

拟进修学校

进修课程

进修人员

计划使用资金





培训

交流

研讨

拟参加的主要的培训、交流、研讨名称和人数

计划使用资金

其他项目

请简要列明项目名称、人数和内容

计划使用资金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制表人: 交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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