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合理使用2015年度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促进各教学单位与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对象与内容
(一)使用对象。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及教学管理人员。
(二)使用内容。包括培训与交流、课程进修、研讨、访问学者、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和高校调研等。
二、使用要求
(一)访问学者
1. 申报对象与条件。申报者应为在我校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 选派名额。主干学院推荐2名、其余教学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已参加访学的教师不再推荐。
3. 接收单位。申请访学的单位必须是省内外“985”或“211”建设工程的高校。
4.学习期限。访问学者学习期间原则上为半年以上。
(二)培训与交流、研讨、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课程进修和高校调研等。
1.申报对象和条件:申报者应为在我校连续工作2年(含)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2.机构资质审查:主要由教学单位审核资质,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复核。
3.要求:原则上同类型学习每年只安排1次,每次学习人数不超过2人。
(二)使用额度
1. 使用额度
截止2016年8月31日,各教学单位可以用于教师国内培训、交流、课程进修、企业挂职锻炼等的资金额度如表1:
表1 教学单位经费使用额度分配表
教学单位 |
使用额度(万元) |
文学院 |
11.7 |
商学院 |
10.2 |
医学院 |
6.1 |
工学院 |
7.3 |
影视学院 |
3.7 |
创业学院 |
3.1 |
国际合作学院 |
3.7 |
继续教育学院 |
3.4 |
思政部 |
3.4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3.7 |
体育部 |
3.7 |
合 计 |
60 |
2.其他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把关,鼓励参加高水平的培训、专业建设研讨会等,坚决禁止以培训、交流为借口的变相旅游和考察活动,谨慎参加商业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培训活动。
(2)请各教学单位统筹考虑专任教师、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合理安排学习人员。
(3)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分配的资金额度,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表(见附件)报教师发展中心。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勇岩 联系电话: 88751286
王 伟 88751104
E-mail:wangwei@xaiu.edu.cn
附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表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表
基本情况 |
教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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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数 |
本科: 个 高职: 个 |
专任教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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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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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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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时期 |
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
计划资金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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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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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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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排 |
访问 学者 |
拟推荐人员姓名 |
拟访问学校 |
计划使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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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交流、 研讨 |
拟参加的主要的培训、交流、研讨名称和人数 |
计划使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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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进修 |
拟进修学校 |
进修课程 |
进修人员 |
计划使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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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 |
请简要列明项目名称、人数和内容 |
计划使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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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2015年11月15日前交回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