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

关于编制我校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 09:20  点击:[]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86号)精神,为积极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做好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国教督办函〔2017〕86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各高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栏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期为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发布期内对各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公布督查结果”。请各单位和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撰工作,认真安排和布置本单位的材料收集和报告撰写工作,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教学质量报告的联系工作,并于12月4日前(星期一)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anyan@xaiu.edu.cn。

3.各教学单位编制的《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于12月11日前上报纸质版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yan@xaiu.edu.cn

4.教学质量评价中心于12月15日前完成我校《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上报工作。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联系人:严妍 电话:88751104

附件:西安外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基本要求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内容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既要反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能充分反映高等学校自身的特性,展现学校本科教学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重点体现以下内容: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中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五)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六)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七)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要求

1.各教学单位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中应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情况,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并在报告中体现相应支撑数据。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数据应与近期完成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一致,其中教学状态方面采用2016-2017学年度数据,财务经费方面采用2016自然年度数据。

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将涉及到我校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资料和数据,如:师资、教学改革、国际交流、招生、就业、财务、创业以及素质教育等,请部门领导支持配合,安排专人开展工作。

                                 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收集《西安外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等相关教学质量评价资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先进联系分会、优秀学生教学信息专干、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决定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