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比赛

关于转发教育部信息中心《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通知》的通知

2015年04月27日 15:00 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接教育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5〕26号)文件通知。为充分挖掘各教育教学单位的优秀课件、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水平,探讨和交流多媒体经验和体会,教育部信息中心特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及课件分类

1、凡我校在职教师、信息技术人员均可按照积极、自愿的原则报名参赛。

2、本届大赛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不同,将参赛课件分为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高教医科组、高教工科组、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中职组、微课组。各参赛教师按照参赛组别自行登陆优课网(www.uken.cn)“大赛报名系统”报名。

二、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注明主要参考资料。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单机版课件须提交可执行程序参加评审,还可自愿提供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作为辅助参评资料。网络版课件须提交源代码、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发布在公网的,还可提供网址作为辅助参评资料。

三、参赛办法

大赛报名及课件制作参见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附件1),制作标准参见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附件2)。

四、参赛时间

征集时间:2015年3月27日—9月15日

初审时间:2015年9月16日—10月7日

复审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26日

决赛时间:2015年11月7日—11月9日

(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中职组)

2015年11月21日—11月23日

(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

作品上传:2015年5月1日—9月15日(微课组)

专家评审:2015年9月16日—10月26日(微课组)

成绩公布:2015年10月27日(微课组)

其他事项以教信息中心〔2015〕26号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2:“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

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88751104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厅《举办首届陕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电子类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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