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规范

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一)

2017年07月04日 15:3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运行,优化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使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有标准可依,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另行发布)。

一、任课教师聘任标准

聘请合格的任课教师是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首要因素,任课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任教师

1.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并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原则上,承担本科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讲师及以上职称,且专业与课程相同或相近。

(二)兼职教师

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讲师及以上职称,且专业与课程相同或相近,并承担过拟开设课程的教学工作。

从企事业单位聘任的教师,从事职业应与课程紧密相关,有职业资格,并有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二、教师备课环节质量标准

充分备课是圆满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认真领会教学大纲、了解授课对象、编制课程实施进度表、撰写教案、制作课件。具体工作质量标准如下:

(一)领会教学大纲

结合转型发展,结合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认真研究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含实践/实验课)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准确把握课程的教学重点和教学内容。

(二)了解授课对象

授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针对学生特点,做好因材施教。

(三)制定课程实施进度

1.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校历和课表,准确制定学期课程实施进度表。

2.课程实施进度表必须明确填写每课次的教学日期、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讲课、实验、上机、课堂讨论或习题等)及课外作业布置情况。

3.课程实施进度表应在开课一周内经系(部、中心)主任批准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变动。如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作较大变动,应由系(部、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院(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批准。

(四)撰写教案

1.教案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对象和学校实际教学条件认真编写,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的主要教学文件。

2.教师应根据专业(行业)领域发展、教学要求变化、学生实际水平、教材的更新及教师本人的教学经验及时补充、修改或重写教案,以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不同学期重复讲授的课程,应注意更新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对象的变化调整教学方法。

3.教案以授课次数为划分单元,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课题名称、教学目的、主要教学内容以及详细施教过程、时间分配、教学重点难点及详细处理方法、作业布置、实训项目和授后小结等。

4.教师必须携带教案上课,不能无教案或借用他人教案授课。一般应保证两个教学周的教案余量,并在完成每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后进行教学总结,更新、完善教案。

5.各学院、教学单位应结合自己专业特点,统一制定授课教案模板。

(五)课件制作

1.鼓励任课教师利用现代教学技术制作多媒体课件,并作为重要教学的辅助手段。

2.多媒体课件制作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授课内容,以教材的章、节为单位,要求内容完整,并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反映教学中的重点。

3. 课件设计应当具有教学性、科学性的特点。对教材中的重点、难点能充分利用图形、图片、视频、Flash、声音、电子模型等各种技术手段展现,使学生易于理解、便于记忆,充分体现多媒体教学的优势。

4.课件设计应具有技术性特点。界面人性化,操作方便灵活;没有导航、链接错误;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课件框架结构完整、规范、合理。

5.课件设计应具有艺术性特点。界面布局合理,整体风格统一,色彩搭配协调,界面及内容简洁、美观,符合视觉心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配合恰当,符合课件主题;制作精细,吸引力、感染力强,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六)备课形式

教师本人独立备课的同时,系、课程组应定期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或说课,开展以教学方法为主的教学研究,并随时检查课程实施进度的执行情况。

三、理论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任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具体工作质量标准如下:

1.教态端庄,教书育人,关心学生,以身作则,按时上下课,遵守教学纪律,做好学生考勤,有效维持课堂秩序。

2.上课前,备齐教学大纲、教材、教案、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含课程教学任务书、课程实施进度表)、学生成绩册等。

3.首节课,应在课堂上向学生扼要介绍本门课程的教学实施进度,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上课出勤及表现、课外作业、实验(或实践)、过程能力考核、期末考核等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重和要求,讲清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具有期末考核资格的条件。

4.教学内容,做到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充实、娴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阐述清楚,重点、难点处理得当,力求深入浅出,举例恰当,理论联系实际。

5.针对学生学习特点,积极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切实做到因材施教;引导学生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视能力培养,力戒照本宣科。

6.使用普通话教学,课堂语言清晰、流利,语速适中,思路清晰,表达准确,板书、课件设计合理。

7.重视教学效果反馈,根据学生接受能力及时调整讲课的进度与方式,力求教学相长。

8.课程结束后,以书面形式认真进行教学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材质量及应用情况、教学方法与考核方法改革情况及其效果、学生的学习状况、教学效果、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对下一轮授课提出的改进设想和建议等。

(二)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辩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其目的是巩固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提高他们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1.教师要在讨论前拟定出讨论选题,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要求、步骤,指导学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撰写好讨论发言提纲。

2.讨论选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具有思考性、综合性,最好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要体现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内在联系。

3.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要善于抓住关键环节,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活跃学术空气。

4.讨论结束后,教师应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关键性环节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对暂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做进一步的探讨。

5.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作为学生平时成绩或课程成绩的一项评定依据。

(三)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是帮助学生解决疑难、改进教与学的方法、进行因材施教的必要环节。

1.各门课程原则上应安排1-2次答疑,每次1-2学时,并在课程实施进度表内明确辅导答疑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课时。鼓励教师利用自习时间辅导答疑。

2.任课教师应针对辅导答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与学生的要求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四)课外作业布置与批改

课外作业是课堂教学效果的及时反馈,是检查教学效果的主要途径之一,有利于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想方式和运用基本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性质设计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难易适度、形式多样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反映教学目标和要求,又要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17.任课教师要按时批改作业,原则上要求全批全改,通识教育教学类课程及合班授课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不得少于学生人数三分之一。

4.任课教师批改作业(包括电子作业)要及时、认真、严格、规范。对于作业中的错误要尽可能明确标识,注明成绩、批改日期等。作业成绩应记载于《学生成绩册》,并按规定的比例记入课程的平时成绩;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对缺交作业达该门课程作业总量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该生本门课程的平时成绩及考试资格;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按缺交作业处理。

5.教师要分析每次作业完成情况和作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在课堂上或辅导答疑时讲评。

四、课程考核环节工作质量标准

课程考核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效果的主要方式,能帮助学生掌握课程内容,促进教师改进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均应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一)考核方式

考试课程可采用笔试(开、闭卷)、口试或现场实地操作、撰写小论文、课程设计及计算机网络智能化考试等多种形式,并由开课单位与设课单位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查课程可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在规定的课时内安排考试。学校支持并鼓励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方式改革,鼓励教师针对课程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当的考核方式。

(二)命题

考试命题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度要适中,题量要适当,覆盖课程的重点章节。

(三)考试组织

1.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应按教学实施计划的规定执行,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初向学生公布。

2.任课教师应按照《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并及时报送教学科。

3.全部课程考核必须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的安排。

4.对于以试卷形式考核的考试课程,应按照“单人单桌,两人监考”的原则安排考场。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核对考生,填写《考场记录》,装订试卷,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卷交接。

5.对于以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教师应做好考核过程记录和对学生的评价、评分记录。

(四)成绩评定

1.教师应依据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给出卷面成绩,并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

2.成绩一经登录,未经批准、复查与审核,不得更改。

(五)试卷分析

试卷分析是评价课程考核质量、反思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试卷分析,旨在对考试命题、学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的掌握做出总结,并及时发现教与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分析范围。任课教师应对以试卷(含闭卷和开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考试类课程,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试卷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

2.成绩统计。任课教师应依据试卷卷面成绩划分五个分数段,分别统计各分数段的学生人数,绘制柱状图,并对考试及学生成绩进行总体评价。

3.命题分析。任课教师应依据实际情况,分析总结课程命题覆盖教学大纲的程度、试题难度与题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教学质量分析。任课教师应从卷面成绩分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班级学风等方面分析教学过程,总结教与学两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教与学的改进措施。如果某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分布严重失常,教师应及时复查并找出原因,学院、教学单位需要调查分析,撰写报告,说明失常原因并提出改进下一轮教学的具体意见。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应符合《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及《关于统招生命题、试卷批阅、成绩登录及试卷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上一条: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二)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