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新入职教师交流课活动的通知

2016年03月15日 09:05 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

      根据《关于组织新入职教师开展交流课活动的通知》(教学内字〔2015〕104号)文件,现将本次教师交流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专任教师:4月1日13:50——17:40;

4月8日13:50——17:40

辅导员:4月1日 13:50——17:40

二、活动地点:

专任教师:学术苑1号报告厅

辅导员: 学术苑101教室

三、活动人员安排:见附件3。

四、要求:

1、请参加交流教师根据通知要求神,携带相关材料,提前20

分钟到达交流地点,不能迟到,未按时到场作自动放弃处理。

2、所有参加交流的教师应全程参加交流。

3.每位老师交流时以PPT为媒介展示一个主题,时间控制在

10分钟内完成,不能超时。(专任教师展示课程,辅导员展示辅导学

生活动、班会或心得等)

4、交流课后按照专家建议及时整改。

五、组织及评委

本次交流活动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成立评审专家小组。

组 长:罗相杰

副组长:杨勇岩何佩琴

评 委:杨勇岩张彩丽贾显维问芳莲何佩琴 周媛 孙姜燕

郭秉山张建良舒忠杜红娜李静静(排名不分前后顺序)

秘 书:杨坤 王伟 王斐

六、材料准备

1、参加交流活动的专任教师应准备以下材料:2015年度的课程教案

或讲稿等上课用基本资料;本学年听课原始记录;教学反思一份(上面有

导师签署的意见);多媒体(含PPT、微课)课件清单等。

2、辅导员应提交学生管理工作相关记录、工作总结(心得)、听课记录等。

请相关教学单位通知到参加交流课活动的教师本人,勿迟勿误。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88751104

附件:1、《任课教师交流课评价标准 》

2、《西安外事学院辅导员交流评价标准》

3、《西安外事学院青年教师交流课活动安排表》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任课教师交流课评价标准

课程名称

交流教师姓名

所在教学单位

交流主题

及内容

评价内容

评价赋分

10

8

6

5

基本

材料

听课记录材料

教学反思材料

交流资料准备情况

教案、讲稿

多媒体课件(PPT、微课)

体现主题教学基本要求

重点突出、层次清晰、容量适度

语言表达清晰、衣着得体

多媒体课件制作效果突出

互动性和参与性

其他方面

总分

教学建议

评委:

评委:

附件2

西安外事学院辅导员交流评价标准

交流辅导员姓名

所在教学单位

主题班会题目

评价内容

评价赋分

10分

8分

6分

5分

基本

材料

工作记录

听课记录

工作总结

班情熟知

班会主题突出、联系实际、意义明确

内容充实、切合主题

形式新颖富有创意

主持人语言表达清晰、衣着得体

互动性和参与性

其他方面

总分

工作建议

评委:

附件3

西安外事学院青年教师交流课活动安排表

序号

交流课时间

交流教师名单

人数

地点

评委

备注

1

4月1日14:00--18:00

商学院:张亚非 刘晓瑶

文学院:戴宇新 赵佳妮 尚敏 胡晓丽 陈小青 孙燕 潘园飞 杨彬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彭源

国际合作学院:岳子熙赵舸

13人

学术苑

1报

杨勇岩

张彩丽

贾显维

问芳莲

秘书:杨坤

专任教师

2

4月8日14:00--18:00

医学院:董伟 郑婷婷 王艳丽 田华 许娟

洪海燕 耿宁 刘静 王雪恒 王磊 陈小翠

工学院:曹晓娟

继续教育学院:张静静

体育部:王添

14人

学术苑

1报

何佩琴

周媛

孙姜燕

郭秉山

秘书:王伟

专任教师

3

4月1日14:00—18:00

商学院:朱圆圆 柴松青 李珊 胡景花 史冰清 权碧红 董华 王煜烨 郭昕蕊 张紫娟 赵文芳

文学院:王路伟

医学院:梁莹 程蜜

国际合作学院:李思斯

影视艺术学院:苏钧 袁航

17人

学术苑

101 教室

杜红娜

张建良

舒忠

李静静

秘书:王斐

辅导员

注:1、参加交流活动的教师每人交流时间严格控在10分钟内。

2、参加交流活动的教师应准备以下材料:2015年度的课程教案、讲稿等上课用基本资料;本学年听课原始记录;教学反思一份,上面有导师签署的意见;制作多媒体(含PPT、微课)课件;

3、辅导员应提交学生管理工作相关记录、工作总结、听课记录。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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