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校新入职教师成长步伐,提高新入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岗位技能,早日成长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学和管理能手,结合《西安外事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
新入职专任教师,新入职辅导员等。
二、培训内容
1.校园文化及规章制度学习。
(1)校园文化学习。通过新老教师见面会,参观校史馆、观看专题介绍片、参加主题会议等形式,了解我校的发展历史、校园文化及育人理念、熟悉校园环境和组织机构等。
(2)制度学习。通过专题讲座,熟悉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基本规范及要求。
(3)角色转换。通过讲座、指导、研讨等多种形式,帮助新入职教师实现职业角色的顺利转换。
2.师德修养与教师理念
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研讨等形式,组织新入职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高校教师的师德规范要求,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树立爱岗敬业,感恩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的职业理念。
3.教师教学技能指导
(1)通过讲座、指导等方式,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课前准备、课堂组织、课后辅导等方面的教学技巧。
(2)通过上机培训等的方式,提高新入职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的水平。
(3)通过随堂听课、观摩教学等方式,组织新入职教师走进优秀教师的课堂,掌握授课技巧,提升授课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用集中授课、观摩教学、参观、研讨、团队拓展训练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要求参加培训老师认真完成培训各环节任务,做好笔记。
四、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根据出勤、作业、考试、讲课四部分的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全部完成并达标者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校聘期考核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师将不能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1)因事、因病未全部完成培训任务者。新入职教师应按要求参加全部培训课程培训,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培训者,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缺课节数不能超过总培训节数的三分之一,否则须参加下一期培训的全部内容。
(2)未按要求完成作业、考试、讲课环节者,或者以上任务不达标者。
2.请假经批准的教师可以选择在一年内补修所缺课程,待完成所有培训项目,方可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其他
新入职教师在集中培训课程结束一个月内应提交以下材料:
1.培训总结一份(论文、反思、教学叙事、教学案例、教学日志、教学心得体会、经验总结等),不少于2000字。
2.至少一节课(2学时)的授课大纲。
3.本人制作至少一节课(2学时)的多媒体课件。
六、本实施细则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