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7年05月23日 08:55 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

为加快我校新入职教师成长步伐,提高新入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岗位技能,早日成长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学和管理能手,结合《西安外事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

新入职专任教师,新入职辅导员等。

二、培训内容

1.校园文化及规章制度学习。

(1)校园文化学习。通过新老教师见面会,参观校史馆、观看专题介绍片、参加主题会议等形式,了解我校的发展历史、校园文化及育人理念、熟悉校园环境和组织机构等。

(2)制度学习。通过专题讲座,熟悉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基本规范及要求。

(3)角色转换。通过讲座、指导、研讨等多种形式,帮助新入职教师实现职业角色的顺利转换。

2.师德修养与教师理念

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研讨等形式,组织新入职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高校教师的师德规范要求,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树立爱岗敬业,感恩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的职业理念。

3.教师教学技能指导

(1)通过讲座、指导等方式,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课前准备、课堂组织、课后辅导等方面的教学技巧。

(2)通过上机培训等的方式,提高新入职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的水平。

(3)通过随堂听课、观摩教学等方式,组织新入职教师走进优秀教师的课堂,掌握授课技巧,提升授课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用集中授课、观摩教学、参观、研讨、团队拓展训练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要求参加培训老师认真完成培训各环节任务,做好笔记。

四、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根据出勤、作业、考试、讲课四部分的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全部完成并达标者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校聘期考核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师将不能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1)因事、因病未全部完成培训任务者。新入职教师应按要求参加全部培训课程培训,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培训者,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缺课节数不能超过总培训节数的三分之一,否则须参加下一期培训的全部内容。

(2)未按要求完成作业、考试、讲课环节者,或者以上任务不达标者。

2.请假经批准的教师可以选择在一年内补修所缺课程,待完成所有培训项目,方可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其他

新入职教师在集中培训课程结束一个月内应提交以下材料:

1.培训总结一份(论文、反思、教学叙事、教学案例、教学日志、教学心得体会、经验总结等),不少于2000字。

2.至少一节课(2学时)的授课大纲。

3.本人制作至少一节课(2学时)的多媒体课件。

六、本实施细则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全体教师教学科研培训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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